发布于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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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型糖尿病血糖标准范围为空腹3.9~6.1mmol/L,餐后2小时<7.8mmol/L;控制目标需个体化,一般患者空腹4.4~7.0mmol/L,餐后2小时<10.0mmol/L。
不同人群控制目标:老年患者(≥65岁)可适当放宽至空腹<8.3mmol/L,餐后2小时<11.1mmol/L,降低低血糖风险;合并严重并发症者以安全为首要,空腹<7.0mmol/L,餐后2小时<10.0mmol/L。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妊娠期女性需严格控制空腹<5.1mmol/L,餐后1小时<10.0mmol/L,避免胎儿发育异常;肾功能不全者优先采用非药物干预,药物选择需结合肾功能调整,禁止自行用药。
血糖监测建议:新诊断患者每周至少监测3天,每天4次(空腹+三餐后2小时);血糖稳定者可减少至每周1~2天,每次2~3次。定期就医调整方案,避免因生活方式改变(如运动、饮食)导致血糖波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