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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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产检建议在确认怀孕后尽早进行,通常为孕6~8周,此时可通过超声明确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
1.首次产检(孕6~8周)
需进行血/尿HCG检测确认妊娠,超声检查排查宫外孕、评估胚胎着床位置及心跳,同时建立孕期档案,记录基础健康信息。
2.常规产检(孕11~13+6周)
开展NT检查(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结合血清学筛查(如早唐),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确定孕周及预产期。
3.中期产检(孕15~27+6周)
孕15~20+6周进行中唐筛查,孕20~24周完成系统超声排畸,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孕24~28周做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糖尿病。
4.晚期产检(孕28~40周)
每2周产检一次,监测胎心、胎位及羊水量,孕32周后增加超声检查评估胎儿生长发育,孕37周后每周胎心监护,为分娩做准备。
特殊人群提示:高龄孕妇(≥35岁)、有慢性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或不良孕产史者,需提前沟通医生调整产检频率及项目,加强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