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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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烧伤补液计算需结合烧伤面积、深度及年龄阶段。烧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烧伤面积(%)×体重(kg)×1.5ml(儿童1.8ml),第二个24小时减半,基础水分按年龄补充(婴幼儿60~80ml/kg,学龄前50~60ml/kg)。
Ⅰ度烧伤:无需额外补液,仅需局部处理。浅Ⅱ度烧伤:优先补充晶体液与胶体液,比例1:1,总量达1.5ml×面积×体重。深Ⅱ度及Ⅲ度烧伤:晶体液与胶体液比例2:1,总量增加至1.8ml×面积×体重。
婴幼儿:因代谢旺盛、脱水风险高,需严格按1.8ml计算,且需额外补充基础水分,避免电解质紊乱。学龄前儿童:按1.5ml计算,注意尿量监测(婴幼儿每小时≥10ml,学龄前≥20ml)。
补液时应先快后慢,前8小时补总量的1/2,后16小时分两次完成。需监测生命体征、尿量及电解质,出现休克或高热时及时调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