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产检建议在怀孕6~8周进行,此时可确认宫内妊娠并评估胚胎发育情况。
1.首次产检(6~8周)
需进行血HCG检测、超声检查,确认孕囊位置及胎心搏动,排除宫外孕风险。
2.早孕期复查(11~13+6周)
完成NT检查(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结合血清学筛查,评估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风险。
3.中孕期系统检查(15~20+6周)
开展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20~24周进行大排畸超声,排查胎儿结构畸形。
4.晚孕期常规检查(28~36周)
每2周一次产检,监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32周后增加胎心监护;37周后每周产检,评估分娩条件。
特殊人群提示
高龄孕妇(≥35岁)建议提前至11周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有流产史者需遵医嘱提前产检并加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