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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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糖尿病筛查流程主要分为孕前筛查和孕期筛查。孕前有糖尿病史或高危因素者需先筛查,孕期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根据结果判断是否为妊娠期糖尿病(GDM)或孕前糖尿病。
孕前筛查: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高血压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孕前3~6个月检测空腹血糖及糖化血红蛋白(HbA1c),排除孕前糖尿病。
孕期首次筛查:无高危因素者,孕24~28周空腹口服75g葡萄糖,分别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三项中有一项超标即诊断GDM。
孕期复查:GDM患者产后6~12周需再次筛查,评估是否转为永久性糖尿病;高危孕妇产后应加强随访。
特殊人群提示:高龄孕妇、肥胖(BMI≥28)、既往GDM史者需提前至孕16~20周开始筛查,以早期干预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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