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的孕周计算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点,正常周期(28-30天)者,每4周为1个孕月,共40周(10个孕月)。
月经周期规律者:以末次月经首日为起始点,每周7天,每4周(28天)为1个孕月,全程40周(280天)。
月经周期不规律者:通过早孕期超声(尤其是孕7-10周)推算孕周,以超声测量的胎芽长度或头臀径为基准,修正实际孕周。
特殊情况调整:若孕期合并多胎妊娠,孕周计算以最早胚胎发育时间为准,需结合多次超声检查动态调整。
注意事项:计算结果仅为参考,实际分娩时间可能因个体差异提前或推迟1-2周,需以产检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