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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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首次B超检查通常在孕6-8周进行,可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
1.常规首次检查:孕6~8周进行,此时可通过B超看到胎芽及原始心管搏动,排除宫外孕,明确孕周及胚胎数量。
2.特殊情况检查:有腹痛、阴道出血等异常症状时,需提前至孕4~5周检查,排查宫外孕或早期流产风险。
3.中期筛查检查:孕11~13+6周进行NT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孕20~24周系统排畸,筛查结构畸形。
4.晚期检查:孕28~32周复查胎位及羊水情况,孕37周后每周检查,监测胎儿成熟度及分娩准备情况。
检查前无需空腹,但需适度憋尿使膀胱充盈,便于清晰观察子宫及附件区域。特殊人群如高龄孕妇、有流产史者,检查次数可能增加,具体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