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3368次浏览
怀孕检查次数因孕期阶段、健康状况及特殊情况而异,通常需9~13次不等,涵盖早中晚三阶段关键筛查项目。
早孕期(12周前):首次检查在孕6~8周,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孕11~13??周进行NT检查,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孕11~13??周完成早唐筛查(血清学或无创DNA),高风险者需进一步羊水穿刺或无创DNA复查。
中孕期(13~28周):孕15~20??周进行中唐筛查或无创DNA,孕20~24周大排畸超声,排查结构畸形;孕24~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糖尿病;孕24~28周复查血常规、尿常规,监测贫血及尿蛋白。
晚孕期(28周后):孕28~36周每2周产检一次,孕36周后每周产检,重点监测血压、胎位、胎心及羊水情况;孕37周后进行胎心监护,评估胎儿宫内储备能力;孕38~41周根据情况增加超声检查,确认胎盘成熟度及胎位。
特殊人群:高龄孕妇(≥35岁)、有不良孕产史、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者,需增加检查次数及项目,如羊水穿刺、胎儿心脏超声等,具体遵医嘱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