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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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孕期,血压标准与非孕期不同。一般而言,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时,可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
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即有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至产后12周后。
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0.3g/24h)或其他器官功能损害(如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异常等),需警惕。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在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或新发蛋白尿,风险较高。
孕期高血压需定期监测血压,控制体重增长,低盐饮食,适当运动。若血压持续升高或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