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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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中医科
怀孕早期(孕12周内)胚胎着床不稳定,艾灸可能刺激子宫收缩,增加流产风险,不建议进行艾灸。孕中晚期(12周后)若经医生评估需缓解不适,可在专业指导下谨慎使用,但需严格控制穴位和温度,避免腹部、腰骶部等敏感区域。艾灸可能引起局部皮肤烫伤或过敏,孕妇皮肤敏感度升高,需格外注意防护。特殊体质孕妇(如血热、阴虚体质)或有先兆流产、胎盘异常等病史者,艾灸可能加重症状,需绝对禁止。孕中晚期使用艾灸前,务必咨询产科医生,确保无禁忌证后,由专业人员操作,以保障母婴安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宫腔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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