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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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糖尿病筛查时间分为两类:高危人群首次检查在孕早期(12周前),普通人群在孕24-28周。
高危人群: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等情况者,建议首次检查在孕早期12周前,若结果正常,孕24-28周需再次筛查。
普通人群:无高危因素者,首次筛查在孕24-28周,采用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测空腹、1小时、2小时血糖值,其中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即可诊断妊娠糖尿病。
特殊人群:高龄孕妇(≥35岁)、肥胖(BMI≥28)、既往巨大儿分娩史者,建议提前至孕16-20周开始筛查,以早期干预降低母婴风险。
注意事项:筛查前需保持正常饮食,避免高糖高脂饮食,检查前一晚10点后禁食,检查过程中避免剧烈运动,确保结果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