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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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
新冠病毒额头体温检测标准为:正常成人(18~65岁)腋下体温≥37.3℃、额温≥38.0℃为发热标准;儿童(3岁以下)额温≥38.5℃、3岁及以上额温≥38.0℃为发热标准。特殊人群如老年人(≥65岁)、孕妇、慢性病患者,建议以额温≥37.8℃作为发热判断标准。额温检测前需确保额头无汗、无覆盖物,测量时间≥15秒,避免在运动、进食后立即测量。若体温异常,建议间隔30分钟后复测,或改用腋下/口腔测温以确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