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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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孕妇应挂感染科或肝病专科。
慢性乙肝携带且肝功能正常者:建议孕期全程在感染科或肝病专科随访,每3个月监测肝功能、乙肝病毒DNA定量,孕28-32周评估母婴传播风险,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抗病毒治疗以降低新生儿感染率。
乙肝活动期(肝功能异常或病毒高复制):需优先到感染科或肝病专科就诊,由多学科团队(产科+感染科)共同制定治疗方案,严格遵循抗病毒药物使用规范,确保母婴安全,产后需继续接受肝病专科随访直至完成治疗疗程。
合并妊娠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建议挂妇产科,同时需感染科或肝病专科协同管理,定期监测乙肝病毒指标及肝功能,及时调整治疗策略,避免因妊娠加重肝脏负担。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高龄孕妇(≥35岁)、有乙肝家族史或肝硬化病史者,应在孕早期即转诊至肝病专科,加强孕期监测频率,必要时提前评估分娩方式,产后新生儿需按规范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和疫苗,阻断母婴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