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4512次浏览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产科
怀孕期间可以进行性生活,但需根据孕期阶段和个人健康状况调整。孕早期(1-12周)胚胎着床不稳定,若有先兆流产风险或阴道出血,应避免;孕中期(13-27周)胎儿相对稳定,可适度进行,注意体位避免压迫腹部;孕晚期(28周后)子宫增大明显,频繁性生活可能刺激宫缩,需减少或暂停。性生活时动作轻柔,避免剧烈体位,注意个人卫生,若出现腹痛、阴道出血、胎动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并就医。特殊情况如前置胎盘、宫颈机能不全、胎膜早破等,需严格遵循医生建议。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宫腔镜中心
宫腔镜诊治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皮肤性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