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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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早期(6~8周)、中期(15~20周)和晚期(28~32周)各需做1次B超,具体时间因个体情况调整。
1.孕早期(6~8周):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搏动,排查宫外孕、葡萄胎等风险,此时孕囊清晰可见,可评估胚胎发育情况。
2.孕中期(15~20周):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包括NT增厚、心脏缺陷等,同时测量双顶径、股骨长等指标评估孕周,为后续产检提供参考。
3.孕晚期(28~32周):评估胎位、胎盘位置及羊水量,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排查前置胎盘、脐带绕颈等问题,为分娩做准备。
特殊人群需额外检查:高龄孕妇(≥35岁)建议增加1次孕22~24周的系统超声,糖尿病孕妇需在孕24~28周复查,有流产史者需提前沟通检查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