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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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 儿内科
婴儿不建议使用成人花露水,尤其是2岁以下婴幼儿。花露水含有的酒精、香精及驱蚊成分可能刺激婴儿娇嫩皮肤,增加过敏或中毒风险。
1.0~2岁婴幼儿:皮肤屏障功能未发育完全,应避免使用成人花露水。可选择无香精、无刺激性成分的婴儿专用驱蚊产品,或采用物理防蚊措施,如蚊帐、纱窗隔离蚊虫。
2.2~3岁幼儿:如需使用,需先在耳后或手腕内侧小面积皮肤测试,观察24小时无红肿、瘙痒等过敏反应后,取少量稀释后涂抹于衣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避开眼口鼻及破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