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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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避孕药需根据使用目的选择服用时间:常规避孕需在月经周期第1-5天开始服用;漏服后需在12小时内补服;紧急避孕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
常规避孕:首次服用应选择月经来潮第1天开始,连续服用21天,停药7天期间会出现撤退性出血,第8天开始下一周期服药。
漏服处理:若漏服时间超过12小时,避孕效果可能下降,需立即补服,并在后续7天内采取额外避孕措施,如使用避孕套。
紧急避孕:仅适用于无保护性行为或避孕失败后,需在72小时内服用,越早效果越好,可能引起月经周期紊乱,不可频繁使用。
特殊人群:哺乳期女性应避免使用,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者需咨询医生;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需定期监测身体指标,调整用药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