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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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鱼油过期后不建议食用。过期可能导致脂肪酸氧化变质,产生有害物质,增加健康风险。
若储存条件良好(如避光、干燥、冷藏),过期时间较短,且未出现酸败(如哈喇味、浑浊),需先检查外观、气味。若无异常,不建议食用,因防腐剂失效可能加速成分分解。
无论储存条件如何,过期3个月以上的深海鱼油,脂肪酸氧化程度高,可能产生反式脂肪酸和醛类物质,长期食用损害心血管,建议丢弃。
孕妇、哺乳期女性及儿童应严格避免食用过期鱼油,其代谢能力较弱,有害物质更易蓄积。肝肾功能不全者需谨慎,避免加重代谢负担。
未开封鱼油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25℃以下),开封后尽快服用,可冷藏延长保质期,每次服用前核对保质期,过期产品及时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