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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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采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前需空腹8~14小时,先抽取空腹血,再口服75g葡萄糖,分别在1小时、2小时后采血检测血糖值,若任意一项超标即可确诊。
高风险人群筛查: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BMI≥28)、既往妊娠糖尿病史、高血压或多囊卵巢综合征的孕妇,建议提前至孕早期(12周前)开始筛查,首次发现异常后需在2周内复查确认。
筛查后异常处理:确诊妊娠糖尿病后,优先通过饮食控制(每日热量30~35kcal/kg)与规律运动(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活动)调节血糖,若控制不佳需及时遵医嘱使用胰岛素治疗,避免口服降糖药。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高龄(≥35岁)、多胎妊娠或合并甲状腺疾病的孕妇,除常规筛查外,需每4周监测糖化血红蛋白(HbA1c),并在产后6~12周再次筛查,降低长期糖尿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