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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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产科
怀孕早期(孕1-12周)及有先兆流产、胎盘低置、前置胎盘、高血压、心脏病等高危因素的孕妇不建议骑单车;孕中期(13-27周)且无高危因素的孕妇可在医生评估后适度骑行,每次不超过30分钟,选择平坦路面,保持正确姿势;孕晚期(28周后)因腹部增大、平衡能力下降,不建议骑行。骑行时需佩戴头盔,避免剧烈运动,出现腹痛、阴道出血等不适立即停止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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