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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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三级防护措施分为日常防护、重点场所防护、高风险暴露防护,日常需戴口罩、勤洗手;重点场所(如医院)需穿防护服、护目镜;高风险暴露(如密切接触者)需严格隔离。
一、日常防护: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人群密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更换为医用外科口罩,保持手卫生,避免用手触摸口鼻眼,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二、重点场所防护:在医疗机构、隔离点等场所,需穿防护服、佩戴护目镜或面屏,戴双层手套,离开时规范脱卸防护装备,及时进行手消毒。
三、高风险暴露防护:密切接触者或疑似病例需立即隔离,佩戴N95/KN95口罩,接受核酸检测,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期间避免与他人接触,减少活动范围。
特殊人群提示: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及有基础疾病者应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处,外出时务必做好防护,出现不适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