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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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怀孕到生产需经历孕期(1-10月)和分娩期检查,涵盖早中晚孕筛查、基础检查、特殊人群监测及分娩前评估。
一、孕早期(1-12周)
需完成首次产检,含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乙肝/梅毒/艾滋病筛查,以及NT超声(11-13周+6天),排查染色体异常风险。高龄(≥35岁)或高危孕妇需额外做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
二、孕中期(13-27周+6天)
进行唐氏筛查(15-20周+6天)或无创DNA,孕20-24周做系统超声排畸,孕24-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糖尿病,定期监测血压、体重及宫高腹围。
三、孕晚期(28-40周)
每2周产检一次,孕32-34周复查超声评估胎儿发育,孕36周后每周胎心监护,孕37周起做B族链球菌筛查,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者需增加检查频次。
四、分娩期及产后
分娩前需完成心电图、凝血功能等评估,产后42天复查子宫恢复、盆底功能及伤口愈合情况,高危产妇需延长随访时间。
特殊人群提示:有高血压、糖尿病史者需提前与产科医生沟通,调整检查项目及频率;肥胖或BMI≥28者需加强血糖、血脂监测;多胎妊娠需增加超声检查次数及胎儿生长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