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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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煎煮需遵循「先泡后煎、火候控制、分煎合煎」原则,不同药材特性需调整方法,特殊人群(如儿童、老人)应遵医嘱减量或调整煎煮器具。
浸泡:将药材放入砂锅或陶瓷容器(禁止用铁锅),加冷水没过药材约2~3厘米,浸泡30~60分钟(解表药、芳香药可缩短至15分钟),使有效成分充分溶出。
特殊处理:矿物药(如石膏)、贝壳类(如牡蛎)需打碎先煎30分钟;含挥发油的花类(如金银花)、叶类(如薄荷)宜后下,关火前5~10分钟放入;黏性药材(如阿胶)烊化后兑服。
火候:大火煮沸后转小火慢煎,保持药液微沸状态,避免剧烈沸腾导致有效成分挥发或糊化。
煎制次数:一剂药通常煎2次,第二次加水没过药材,大火煮沸后小火煎20~30分钟,两次药液混合后分2~3次服用(儿童药量减半)。
儿童:药材需提前浸泡并打碎,煎煮时间缩短至15~20分钟,药液量控制在50~100毫升,可加少量蜂蜜调味(1岁以下婴儿禁用)。
老人:根据体质调整火候,如气虚体弱可适当延长煎煮时间,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避免用铜锅、铁锅。
禁忌:煎药期间忌生冷、辛辣、油腻食物,避免与茶、咖啡同服;服用解表药后需避风保暖。
保存:煎好的药液放阴凉处,夏季可冷藏(24小时内服用),温服时加热至37℃左右,避免刺激肠胃。
参考文献: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煎药规范与质量控制[J].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2019,26(12):1-5.
[2]李冀.方剂学[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21:102-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