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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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孕是指在无保护性行为后或避孕失败后,通过药物或其他方式降低怀孕风险的补救措施,需在72小时内(部分药物可延长至120小时)使用,越早效果越好。
无保护性行为:包括未使用避孕套、避孕套破裂/滑落、安全期计算错误等情况。
避孕失败:如短效避孕药漏服超过12小时、宫内节育器移位等。
性暴力受害者:需尽快就医并在24小时内使用紧急避孕药,降低妊娠风险。
激素类药物:主要成分为左炔诺孕酮或醋酸乌利司他,通过抑制排卵、阻止精子穿透或干扰着床发挥作用。左炔诺孕酮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部分剂型可延长至120小时内有效。
非激素类药物:如米非司酮,适用于无保护性行为后120小时内,通过拮抗孕激素受体阻止妊娠。
有效性限制:紧急避孕药仅对单次无保护性行为有效,对已发生的妊娠无效,且避孕成功率约为85%~95%,并非100%。
副作用及应对:可能出现恶心、呕吐、月经紊乱等短期反应,一般可自行缓解。若服药后2小时内呕吐,需补服;月经推迟超过1周应进行妊娠检测。
特殊人群禁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哺乳期女性、40岁以上女性慎用激素类药物,具体需遵医嘱。
紧急避孕不能替代常规避孕措施,其激素剂量较高,不可频繁使用(建议每年不超过3次)。常规避孕如短效避孕药、避孕套等更安全、有效且副作用小,建议优先选择。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中国紧急避孕专家共识(2020)[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0,55(12):809-814.
[2]世界卫生组织.紧急避孕技术指南[R].2021:1-45.
[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育龄女性避孕方法选择指南(2022)[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22,33(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