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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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建议从确认妊娠开始,首次检查在孕6~8周,后续每4周检查一次至孕28周,孕28~36周每2周检查,孕36周后每周检查。
孕6~8周首次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胎芽胎心,排除宫外孕等异常[1]。孕11~13??周进行NT(胎儿颈项透明层)筛查,结合血清学指标(如早唐)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此阶段需确认孕周,调整预产期,建立孕期保健手册。
每4周(约1个月)产检1次,包括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监护等基础项目。孕15~20??周完成中唐筛查或无创DNA检测,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排畸,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孕24~28周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孕28~36周每2周产检1次,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及胎位变化。孕32~34周复查超声评估胎儿体重及羊水情况,孕36周后每周产检,重点监测胎心监护、胎盘功能及宫颈成熟度,为分娩做准备。高危孕妇(如高龄、妊娠并发症)需遵医嘱增加检查频率。
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或出现阴道出血、腹痛等症状时,应立即就医,不受常规周期限制。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高危因素者,需提前与产科医生沟通个性化检查方案。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20)[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0,55(6):369-375.
[2]王艳萍,段涛.威廉姆斯产科学(第25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123-156.
[3]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孕期保健指南(2022)[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22,33(8):1001-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