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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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伐替尼用于肝癌治疗时,对严重过敏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及哺乳期女性、未控制的高血压患者等人群禁用,用药期间需严格监测不良反应。
严重过敏者:对乐伐替尼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过敏反应可能表现为皮疹、呼吸困难、休克等),需立即停药并就医。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肝功能严重受损(如胆红素>3mg/dL)或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因药物代谢依赖肝肾,可能加重脏器负担。
孕妇及哺乳期女性:药物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危害,哺乳期女性需停药并停止哺乳。
未控制的高血压患者:用药前需将血压控制在<150/100mmHg,高血压未控制者禁用,因药物可能升高血压。
自行调整剂量或停药:必须遵医嘱用药,不可擅自增减剂量或突然停药,以免影响疗效或引发反弹。
合并使用特定药物:如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或诱导剂(如利福平)联用需调整剂量,需提前告知医生。
出现严重症状未及时就医:如持续呕吐、腹泻、出血倾向(牙龈出血、黑便)、严重腹痛等,需立即停药并联系医生。
参考文献:
[1]中国临床肿瘤学会肝癌诊疗指南2023版[J].临床肿瘤学杂志,2023,28(1):7-48.
[2]乐伐替尼胶囊说明书[S].卫药准字H2020XXXX,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