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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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怀孕期间需按孕周分阶段检查,涵盖基础检查、畸形筛查、妊娠并发症监测等核心项目,以保障母婴健康。
一、早孕期(1~12周)
需完成首次产检(包括血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乙肝/梅毒/艾滋病筛查),孕11~13??周做NT超声,排查染色体异常风险。
二、中孕期(13~27??周)
孕15~20??周行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孕20~24周做系统超声排畸,孕24~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糖尿病。
三、晚孕期(28~40周)
每2~4周产检一次,监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监护,孕32~36周做超声评估胎儿生长发育,孕37周后增加胎心监护频率,必要时复查凝血功能及肝肾功能。
四、高危妊娠(合并基础疾病或并发症者)
需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查频次,如高血压、糖尿病孕妇需增加血压、血糖监测,甲状腺疾病孕妇需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必要时提前启动胎心监护。
五、特殊人群提示
高龄孕妇(≥35岁)建议直接进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有不良孕产史者需加强免疫相关指标监测,肥胖孕妇需关注妊娠糖尿病及巨大儿风险,提前制定分娩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