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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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属于丙类传染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发热出疹性疾病,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5岁以下儿童为易感人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手足口病因传播范围有限、重症率低,被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实行24小时内网络直报制度。
病毒类型:主要由柯萨奇病毒A组(如A16、A6、A10型)和肠道病毒71型(EV71)引起,其中EV71型易导致重症。病毒通过粪-口途径(接触污染的手、餐具、玩具)或呼吸道飞沫传播,传染性强但病程自限。
典型表现:发热(38℃~40℃)伴手、足、口腔黏膜出现疱疹或溃疡,皮疹不痛不痒,1周左右自愈。少数病例(尤其EV71感染)可能并发脑炎、心肌炎,需警惕持续高热、呕吐、肢体抖动等重症信号。
防控措施:勤洗手、消毒玩具/餐具,避免接触患病儿童;5岁以下儿童可接种EV71灭活疫苗,降低重症风险。
治疗原则:无特效药,以对症支持为主(退热、止痛、补液),严禁自行服用抗病毒中成药(如板蓝根颗粒等),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就医指征:持续高热超3天、精神萎靡、抽搐、肢体无力等症状时,立即送医。
手足口病虽属丙类传染病,但仍需重视防控。家长应密切观察儿童健康状况,配合学校/社区做好晨检,共同降低传播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