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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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测血糖建议在孕24~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高危人群需提前至孕16~20周开始监测。
孕中期胎盘激素分泌增加,胰岛素抵抗风险上升,此时进行OGTT可全面评估糖代谢能力。检查前需空腹8~14小时,先测空腹血糖,再口服75g葡萄糖后分别测1小时、2小时血糖值,三项结果中任意一项超标即诊断妊娠糖尿病。
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BMI≥24)、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等高危因素者,建议首次产检时评估血糖基线,孕16~20周复查空腹血糖,必要时直接行OGTT。此类人群需加强血糖管理,避免胎儿过度发育。
妊娠糖尿病患者产后6~12周需再次行OGTT,因多数患者产后糖代谢异常会持续存在,尽早干预可降低2型糖尿病发病风险。无高危因素者可在产后42天常规体检时同步监测血糖。
高危孕妇每周至少监测2次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
普通孕妇出现多饮、多尿、体重异常增长时随时检测
监测前避免剧烈运动,保持情绪稳定,确保结果准确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中国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22)[J].中华糖尿病杂志,2022,14(7):467-481.
[2]世界卫生组织.妊娠和糖尿病:诊断与管理指南[R].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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