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2976次浏览
一般建议怀孕6~8周(停经42~56天)首次产检,可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
1.孕早期(6~8周):需完成首次超声检查,明确孕囊位置(排除宫外孕)、胎芽长度及原始心管搏动,同时建立孕期档案。若有腹痛、阴道出血等异常,应提前至孕40天左右就诊。
2.孕中期(11~13+6周):进行NT(胎儿颈项透明层)筛查,结合血清学指标评估唐氏综合征风险,建议空腹抽血并憋尿超声检查。
3.孕晚期(28周起):每4周一次产检,监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及胎心监护;32周后增加超声检查评估胎位、羊水及胎盘成熟度。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及既往检查报告,提前预约挂号。
首次检查需空腹,可备少量零食,检查后及时补充能量。
记录月经周期,准确提供末次月经时间,便于推算孕周。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J].中华妇产科杂志,2018,53(1):1-7.
[2]王艳霞, 段涛.妊娠早期超声检查的临床应用专家共识[J].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2020,29(5):385-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