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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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应避免食用未煮熟的肉类(如三分熟牛排、溏心蛋、醉蟹等)、野生动物肉(如竹鼠、果子狸等)、加工肉(如香肠、腊肉等)及来源不明的肉类,以防感染寄生虫、细菌或摄入有害物质。
生或半熟肉类(如刺身、三分熟牛排)可能携带弓形虫、李斯特菌等病原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导致发育异常或流产。建议肉类彻底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避免生食或半生食。
野生动物可能携带高致病性病毒(如新冠病毒、禽流感病毒)或寄生虫(如旋毛虫),且其养殖/捕猎过程缺乏安全检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孕期更需严格规避。
香肠、腊肉、火腿等加工肉含亚硝酸盐、防腐剂及高盐,长期食用可能增加妊娠高血压风险。世界卫生组织(WHO)已将加工肉列为2A类致癌物,孕期应选择新鲜肉类,每日摄入量控制在100g以内。
病死畜禽未经检验检疫,可能携带炭疽杆菌、布鲁氏菌等致病菌。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经过检疫的肉类,注意查看食品检疫合格证明,避免购买散装或低价可疑肉类。
参考文献:
[1]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M].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123-125.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孕期营养指导原则(2021版)[Z].2021.
[3]王临虹,朱军.临床妇幼保健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345-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