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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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避孕的最佳选择是在无保护性行为后尽快服用紧急避孕药,同时需在120小时内(72小时内效果更佳)服用,且越早效果越好。紧急避孕药通过抑制排卵、阻止受精或干扰着床发挥作用,需注意其不可作为常规避孕手段。
紧急避孕药主要分为雌孕激素复方制剂、单孕激素制剂和抗孕激素制剂三类。其中,左炔诺孕酮片是临床常用的单孕激素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生活后72小时内服用,有效率约98%,超过72小时效果显著下降。服用时需注意空腹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减少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
服用紧急避孕药后可能出现月经周期紊乱、不规则子宫出血、恶心、呕吐等短期副作用,一般无需特殊处理,2~3个月经周期可自行恢复。需注意的是,紧急避孕药对服药后的再次无保护性行为无预防作用,且不能替代常规避孕方法。
若超过紧急避孕药服用时限或存在禁忌证(如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对药物成分过敏等),可考虑放置宫内节育器作为补救措施。宫内节育器应在无保护性生活后5天内放置,有效率可达99%以上,且可长期避孕。
部分人群误认为紧急避孕药可多次服用,实则频繁使用会显著增加月经紊乱风险。此外,紧急避孕药不能预防性传播疾病,若存在性传播疾病风险,需同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使用指南(2020版)[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20,36(11):1057-1064.
[2]WHO.紧急避孕技术指南[R].2018: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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