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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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进行糖耐量检查的标准时间为孕24~28周,此时胎盘功能稳定,孕妇体内激素水平变化明显,能更准确反映糖代谢状态。
孕中晚期胎盘会分泌多种抗胰岛素激素,可能导致孕妇血糖升高。24~28周是筛查妊娠期糖尿病的关键窗口期,此时胎儿生长加速,孕妇代谢负担逐渐加重,及时筛查可避免高血糖对母婴造成危害。
检查前需空腹8~12小时,前一天晚餐后禁食至次日早晨。检查时先抽取空腹血,随后在5分钟内饮用含75g葡萄糖的溶液,分别于1小时、2小时后再次采血。检查前避免剧烈运动和高糖饮食,保持情绪稳定,避免应激反应影响结果。
若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血糖≥10.0mmol/L或2小时血糖≥8.5mmol/L,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确诊后需通过饮食控制(如减少精制糖摄入,增加膳食纤维)和适度运动(如散步、孕期瑜伽)调节血糖,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严禁自行服用降糖药物。
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BMI≥24)、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在孕早期(12周前)首次产检时进行空腹血糖筛查,若异常再行糖耐检查。正常孕妇也需按标准时间完成筛查,以降低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等风险。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2020)[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1,56(1):1-7.
[2]《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中国营养学会,2022:123-135.
[3]世界卫生组织.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及管理指南(2018)[R].WHO,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