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9
6679次浏览
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确认怀孕后6~8周进行,此时可通过超声明确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
确认怀孕后(月经推迟1周左右),建议先进行尿/血HCG检测明确妊娠,随后在孕6~8周进行首次超声检查,可观察到胎芽及原始心管搏动,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
首次产检需完成血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等基础检查,以及传染病筛查(乙肝、梅毒、艾滋病等),目的是评估孕妇基础健康状况,为后续妊娠管理提供基线数据。
孕11~13??周需进行NT(胎儿颈项透明层)筛查,结合血清学指标评估唐氏综合征风险;孕15~20??周开展唐氏综合征筛查(唐筛),高风险者需进一步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
有高血压、糖尿病史或高龄(≥35岁)孕妇,建议提前至孕8周前完成首次检查,增加子痫前期风险评估及胎儿结构超声筛查频率,具体方案需遵循产检医生指导。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J].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18,21(6):369-381.
[2]王艳霞.产前诊断技术应用专家共识(2020)[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0,55(3):145-150.
[3]《中国孕期保健指南(2018年版)》编写组.中国孕期保健指南(2018年版)[J].中华妇产科杂志,2018,53(10):641-6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