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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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确认怀孕后6~8周进行,需完成血HCG检测、超声检查等基础项目,后续按医生建议逐步完成NT筛查、唐筛、系统超声等关键检查。
孕11~13+6周:NT(胎儿颈项透明层)筛查,评估唐氏综合征风险。
孕15~20+6周:血清学筛查(如唐筛)或无创DNA检测,高龄孕妇建议直接行羊水穿刺。
孕20~24周:系统超声排畸,筛查胎儿结构畸形。
孕24~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高危孕妇(如高龄、既往流产史)需提前至孕5周开始监测,增加超声次数。
双胎妊娠:首次超声建议在孕6~8周,后续每2~4周复查一次。
空腹要求:唐筛、OGTT等需空腹8~12小时。
携带资料:身份证、医保卡、既往检查报告,提前预约建档。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J].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18,21(6):377-385.
[2]王艳霞,段涛.威廉姆斯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123-135.
[3]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孕期营养管理专家共识(2021)[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21,32(12):1501-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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