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10-12
8898次浏览
怀孕后需定期检查以监测母婴健康,首次检查宜在确认怀孕后8~10周进行,后续按孕周完成基础检查、畸形筛查及高危因素评估。
孕早期(1~12周):需完成血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判断妊娠)、孕酮(维持妊娠)检测,及NT超声(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
孕中期(13~27周):重点开展唐氏筛查(孕15~20周,通过血液检测评估21-三体综合征风险)、大排畸超声(孕20~24周,排查结构畸形),高危孕妇需增加无创DNA或羊水穿刺(诊断性检查)。
高龄孕妇(≥35岁):建议直接行无创DNA或羊水穿刺,避免错过染色体异常筛查窗口期。
妊娠期糖尿病:孕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及服糖后1、2小时血糖值需符合诊断标准。
妊娠期高血压:每次产检监测血压及尿蛋白,必要时进行肝肾功能、凝血功能检查,警惕子痫前期。
产后42天检查:涵盖子宫复旧B超、盆底肌力评估、伤口愈合检查,必要时进行心理量表筛查。
新生儿筛查:出生后72小时内完成足跟血采集,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病。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年)[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19,30(1):1-10.
[2]《中华妇产科杂志》编辑委员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0,55(5):299-304.
[3]王艳琴,杨慧霞.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118-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