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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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受伤后应立即停止用眼,避免揉眼,用清洁纱布遮盖患眼,尽快就医检查,切勿自行处理或拖延。
立即制动:受伤后立即闭眼休息,避免眼球转动加重损伤,可用干净纱布或绷带轻轻遮盖患眼(勿施压)。
避免刺激:严禁揉眼、冲洗或涂抹药物,尤其化学性损伤需用大量清水持续冲洗(15分钟以上),但需注意酸性/碱性损伤处理差异。
体位调整:若怀疑眼眶骨折或颅内损伤,保持半卧位,减少头部活动。
机械性损伤:如异物入眼,用无菌棉签轻粘表面异物,深层异物需由医生用显微器械取出,避免挤压眼球。
化学灼伤:立即脱离接触源,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彻底冲洗(每眼至少15分钟),酸性灼伤可用弱碱性溶液中和,碱性灼伤用3%硼酸溶液冲洗。
热损伤:高温烫伤时用冷水冷敷,避免热敷加重组织水肿,眼睑灼伤需暴露创面涂抗生素眼膏。
儿童:家长需安抚情绪,避免患儿哭闹加重眼压,若怀疑眼球穿通伤,禁止按压眼睑。
老年人: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者需优先控制基础病,避免因血压波动加重出血风险。
出现以下情况必须24小时内就诊:视力骤降、视野缺损、眼球剧痛、眼睑肿胀无法睁眼、伤口持续渗液或异物残留感。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眼外伤诊疗指南[J].中华眼科杂志,2020,56(3):161-168.
[2]《眼科学》(第9版)[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245-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