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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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检查单需关注视力数值、屈光状态、眼位及眼底情况,先看裸眼/矫正视力,再分析球镜、柱镜度数及散光方向,同时留意是否有斜视、弱视或眼底病变。
视力检查单中「裸眼视力」(如4.8)反映不戴镜时的视功能,「矫正视力」(如5.0)需结合戴镜度数判断是否达标。儿童视力随年龄增长,3岁约0.6~0.8,5岁以上应≥1.0,成人正常视力为1.0~1.5。若矫正视力低于该年龄段标准,可能存在屈光不正或眼部疾病。
球镜度数(S):表示近视(-)或远视(+),如-3.00D为300度近视,+2.50D为250度远视。
柱镜度数(C):表示散光,如-1.00DC×180°,负号为近视散光,正号为远视散光,×后数字为散光轴位(0°~180°)。
瞳距(PD):双眼瞳孔中心距离,配镜时需匹配,儿童瞳距异常可能提示斜视风险。
儿童视力单需结合年龄判断,如学龄前儿童远视可能生理性存在,随发育逐渐降低;青少年近视进展快,需定期复查;老年人需关注白内障、青光眼等眼底病变风险。视力异常应及时就医,严禁自行服用任何改善视力的药物或保健品,需在眼科医生指导下配镜或治疗。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中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南[J].中华眼科杂志,2021,57(9):705-710.
[2]《眼科学》(第9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3-25.
[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儿童眼健康服务规范(2022年版)[Z].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