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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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疫苗接种顺序遵循“出生后及时接种”原则,核心顺序为:乙肝疫苗(出生24小时内首剂)、卡介苗(出生24小时内)、脊灰灭活疫苗(2月龄首剂)、脊灰减毒活疫苗(4月龄)、百白破疫苗(3、4、5月龄)、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8月龄)等,具体以当地疾控中心计划为准。
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需完成乙肝疫苗第1剂和卡介苗第1剂接种。乙肝疫苗用于预防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保护新生儿免受母婴传播风险;卡介苗可预防儿童结核性脑膜炎和粟粒性肺结核,这两种疫苗是国家免疫规划强制接种项目,需在出生医院产科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
2月龄开始接种脊灰灭活疫苗(IPV),需连续接种3剂,间隔≥28天,第4剂在4月龄接种脊灰减毒活疫苗(OPV)(口服)。3月龄、4月龄、5月龄分别接种百白破联合疫苗(DTaP),共3剂,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8月龄接种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MMR),预防三种呼吸道传染病,18月龄需加强一剂百白破疫苗,6岁时接种白破二联疫苗(DT)完成基础免疫。
早产儿、低体重儿需在身体状况稳定后接种,具体可咨询儿科医生;患有湿疹、免疫缺陷等疾病的新生儿,需暂缓接种卡介苗,待病情稳定后由医生评估决定。接种后需在医院观察30分钟,回家后注意保持接种部位清洁,避免剧烈运动,若出现发热(<38.5℃)、局部红肿等轻微反应,通常1-2天内自行缓解,无需特殊处理。
家长需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每次接种后记录疫苗名称、批号和接种日期。儿童入托、入学时需查验预防接种证,未完成接种的需及时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如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等)需自愿自费,建议根据儿童健康状况和当地疾病流行情况,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接种。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J]. 中国疫苗和免疫,2021,27(1):1-10.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