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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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心内科
问题分析:你好:从妊娠4个月起,每天食盐量不宜超过3—5克,整个妊娠期体重增加不宜超过9公斤,以免增加心脏负担。可适量口服复合维生素B、钙片等。贫血者加服补血药,避免应用对胎儿有致畸及心脏损害的药物,如氯丙嗪、安定等。尽量避免静脉输液、注射防疫针及不必要的检查。意见建议:建议:从妊娠4个月起,每天食盐量不宜超过3—5克,整个妊娠期体重增加不宜超过9公斤,以免增加心脏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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