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感染病科
肺结核短程化疗疗程通常为6个月,分别为强化期2个月、巩固期4个月。强化期一般给予异烟肼、吡嗪酰胺、利福喷丁、乙胺丁醇以及一些保肝药物治疗。巩固期则给予利福平、异烟肼2味药物。强化期治疗可以使结核的传染性降到很低,巩固期治疗则能避免结核杆菌的再次复发,导致抗结核、抗菌治疗疗程出现延长。若出现耐药性的肺结核,则上述短程化疗时间是不够,需根据痰结核杆菌培养是否耐药和结合胸部影像学共同诊断,并依据患者的临床表现,适当延长时间,即延长至9个月、1年甚至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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