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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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妊娠有合并心脏病的育龄妇女,首先要做到怀孕前进行优生优育咨询,确定能怀孕以后才能进行怀孕。防止非计划性怀孕,增加怀孕以后心脏病的重症发生,以及表现出危及生命的情况。若能怀孕,护理如下:1、从怀孕开始定期做产前检查,定期在产科和心内科进行常规产检,同时要保持充足睡眠,饮食上需要高热能、高维生素、低盐、低脂饮食,少食多餐、预防便秘和感冒,注意纠正贫血;2、同时还应保持良好的、向上的情绪,防止自己表现出情绪过于紧张或激动,加重病情;3、产褥期要注意早下床活动,正常心功能Ⅰ到Ⅱ级可哺乳,Ⅲ级或以上不提倡哺乳,同时根据心脏病的情况做好严格避孕,防止非计划的怀孕导致身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