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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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皮肤性病科
怀孕前3个月,外用药物经由皮肤入血后,对胎儿的生长发育产生的影响较明显,所以前3个月建议不要用药。在症状轻微时,先暂时观察,注意穿通风透气的鞋子,不和人共用指甲剪,浴巾等,防止传染,待孕期过后,再积极就诊于正规医院的皮肤科进行系统治疗。若病人症状明显,影响生活,可医生指导下外用碘酊等对孕妇和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且应定期复查相关检查,监测胎儿生长发育状况。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宫腔镜中心
宫腔镜诊治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皮肤性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