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3-01
4383次浏览
孕期表现出高血压和尿蛋白升高,说明孕妇处于妊娠合并高血状态,必须得到积极治疗。妊娠合并高血分为慢性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先兆子痫。1、慢性高血指妊娠前即证实存在或在妊娠的前20周即表现出的高血压。2、妊娠期高血压为妊娠20周以后发生的高血压,不伴随明显蛋白尿,妊娠结束后血压可恢复正常。3、先兆子痫:妊娠20周以后的血压升高伴临床蛋白尿(24小时尿蛋白大于300毫克)。重度先兆子痫:血压超过160 /110毫米汞柱,有大量蛋白尿 ,并表现出头痛,视物模糊,肺水肿,少尿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常合并胎盘功能异常。妊娠合并高血压必须接受正规积极的治疗。非药物措施(限盐、富钾饮食、适当运动、情绪放松)是妊娠合并高血压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应作为药物治疗的基础。因为所有的降压药对胎儿的安全性间缺乏严格的临床验证,因这种药物选择和应用受到限制。妊娠期的降压治疗,不宜过于积极,在接受非药物治疗措施以后,血压还在150/100毫米汞柱以上应开始药物治疗治疗,目标是将血压控制在140 / 90毫米汞柱以下。必要时谨慎使用降压药,常用的降压药有甲基多巴、拉贝洛和硫酸镁等。妊娠期禁用ACRI或和AR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