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引产之后建议病人是3-6个月之后再受孕。如果病人引产之后接着就怀孕了,能否继续妊娠是要根据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病人怀孕之后没有表现出腹痛,阴道流血等先兆流产的情况,胚胎发育正常,检查血孕酮和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显示胚胎活性很好,彩超提示胚胎的发育也比较符合她的月经停止月份。如果病人有妊娠要求,那么建议病人继续妊娠。因为再次流产,对病人导致的损伤要比继续妊娠大得多。但是,如果病人引产之后怀孕表现出了流血、腹痛等先兆流产情况时,就建议病人及时的做处理。可以选择药物流产,因为怀孕49天之内,药物流产的伤害是最小的,花钱也少。这种情况就提示病人的子宫还没有恢复好,卵巢功能还没有完全恢复,因此表现出了流产的情况,不提倡病人继续妊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