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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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性损伤的治疗,正常情况下应当在伤后的8小时之内,如果没有严重的危及生命的并发症,如合并颅脑损伤或者严重的胸腔积液,严重的心脏损伤,腹部脏器破裂等这些手术禁忌症的情况下,都应当在8小时之内给予局部的清创缝合,以闭合伤口。局部的清创缝合具体包括首先得给予局部的大量的生理盐水进行冲洗,冲洗完之后,然后可以视具体情况,再给予局部的碘伏冲洗浸泡,浸泡时间一般适用于3-5分钟,这个时候可以充分的冲洗掉,并且经过碘伏杀灭开放性损伤伤口当中所存在的细菌。然后根据情况可以给予生理盐水,将这些碘伏冲洗掉,然后再给予双氧水进行冲洗,这样可以防止开放性损伤深部层次的细菌,也就是厌氧性细菌的感染。这些清创完之后,对切口可以经初步的探查,看有没有合并重要的血管神经损伤,如果没有则可以给予直接缝合伤口,将开放性损伤变为闭合性的损伤,这样可以防止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