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病人已经完善胃镜检查,过多久能吃东西主要取决于病人胃镜检查时的结果。如果病人完善胃镜检查时没有发现明显的异常,建议病人在1.5-2小时以后就可以开始进食。因为在完善胃镜检查时需要应用局部的麻药,若病人进食过早容易表现出呛咳等。若病人在完善胃镜检查时发现有溃疡、息肉或者占位病变等,给予镜下取病理,建议病人应当观察3-4小时以后,若没有表现出腹痛、腹胀、呕血、黑便等不舒服的表现,则开始进食,进食应以偏温凉食物为主。若病人在完善胃镜检查时发现胃镜下有活动性出血,建议病人应当暂时禁食、水,至少观察24-72小时以上,没有症状的发作再开始进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