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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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肝功能衰竭的诊断标准,要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来决定,如果以前没有肝病,在起病两周以内就出现了二度以上的肝性脑病,就诊断患者是急性的肝衰竭。如果在起病二到二十六周才出现相应的症状表现,就是诊断为亚急性的肝衰竭。如果以前有慢性肝病的出现了症状,就诊断为慢加急性的肝衰竭。如果患者以前有肝硬化,现在出现了黄疸的升高,血小板的下降,就诊断患者是慢性的肝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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