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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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产科
重度子痫前期妊娠小于26周,经治疗病情不稳定,此时建议终止妊娠。妊娠在26-28周期间,根据母胎的情况以及当地的母儿诊治能力决定是否期待治疗。妊娠在28-34周期间,病情不稳定,经过积极的治疗,如降压治疗或者预防子痫,仍是病情继续加重,促胎肺成熟后,应当终止妊娠,如果病情比较稳定,可以考虑期待治疗,检测血压、尿蛋白。一般建议转到具备早产儿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如果妊娠大于34周的病人,胎儿成熟以后,可以考虑终止妊娠。妊娠37周后的重度子痫前期,应当及时终止妊娠。
北京积水潭医院
妇产科学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产前诊断与胎儿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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