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CD-10分类中,神经症性障碍的分类包括以下疾病:恐惧症,惊恐障碍,广泛焦虑障碍,强迫障碍,严重应激反应和适应障碍,分离性转换障碍,躯体形式障碍,神经衰弱等。这些疾病使病人深感痛苦,并且妨碍了病人的心理功能和社会功能,但是没有可以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重症的精神病,比如精神分裂症,在临床上表现为感知觉、思维、情感、认知和行为方面的异常,这类疾病多起病于青壮年,疾病对病人的影响正常是严重而且是持续的。二者的区别在于神经症的病人多数有较好的自制力,求治心切,情感反应恰当。精神分裂症的病人自知力差,不主动求治,情感反应不协调。